所谓‘存在’,并不仅仅是指‘我’的存在,而是指‘万物都存在’。因为所谓的‘存在’,如果把它作为一种主义或者追求,那么我想它的终极意义,不过就是将整个显意识的境界本身,在‘时间感’或‘存在感’这一维度上进行一种拓展。应该说这种拓展可以为我们的意识境界建立某种延续性,使得‘时间’或‘存在’这一维度的觉知,能在这个境界中更好地显露出来。所以我更愿意把‘存在主义’,或佛学,看做是一种方法学,它的意义就类似于更好地进行某种技巧训练,譬如溜冰,以最终能达成一种娴熟的技能,以及被这种技能所强化了的官能,譬如神经和肌肉。